說明: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11 條規定略以,教師符合教師請假規則第 8 條休假規定者,每學年至少應休畢規定之日數,未達應休畢規定之日數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假補助,應休畢規定之日數、休假補助或未休假獎勵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基此,有關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應休畢規定之日數及休假補助之基準於 95 年 8 月 30 日訂定「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以下簡稱兼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據以執行,其中規定所屬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申請國內休假者核發休假補助費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下簡稱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款辦理。又現行強制休假補助費係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其政策目標在兼顧國內觀光、促進內需消費及鼓勵公教人員休假,合先敘明。
二、次查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如有確因特殊情形未能照改進措施實施者,應列舉具體事由並擬訂可行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至兼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無類似相關規定,考量防疫期間,旨揭人員承擔校園防疫任務與推動校務運作,顧及渠等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權益,參考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規定就 108 學年度尚未完成刷卡休假補助申請者,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放寬其下列措施:
(一)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放寬刷卡與休假日配合規範。惟仍須於特約商店使用國旅卡刷卡消費及休完應休畢日數( 14 日),並應遵守辦公紀律,不得於執行職務時間刷卡消費。
(二)放寬刷卡類別:比照現行公務人員增列「珠寶銀樓業及儲值性商品」納入補助範圍,其儲值性商品無論是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均可購買,包括在特約商店購買各觀光旅遊業別特約商店所販售之旅遊券、住宿券、泡湯券、餐券、車票、交通套票、優惠券等商品,均屬觀光旅遊額度之核銷範圍。
(三)國旅卡檢核系統核銷:因檢核系統尚未完成修正,需以人工補登審核。就前述提前放寬部分,於兼任行政教師刷卡消費後,將刷卡日期及特約商店通知學校人事單位以人工方式登錄檢核系統,列印後經其確認後申請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