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教師如欲參加旨揭甄選者,請務必於 108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至 108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止至報名網站(網址另行於本縣教育處雲端系統行政公告轉知)線上報名(請完成登錄基本資料並上傳 2 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證件照,切勿上傳生活照)、繳費。
二、旨揭甄選訂於 109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辦理初選(受理積分審查),請下載報名表 1 份及相關表件於是日攜至本縣彰化藝術高中現場審查(考生未事先線上報名、繳費、上傳相片完成資料填寫並下載資料列印者,不予受理審查)。報名表一律使用 A4 白色普通影印紙列印,另請自行以 A3 格式白色紙張下載列印積分表及備齊積分證明等相關表件,報名相關表件不得變更原有內容。
三、複選日期及地點如下:
(一)第 1 階段(筆試):109 年 1 月 18 日(星期六),假本縣彰化藝術高中辦理。
(二)第 2 階段(口試):109 年 1 月 19 日(星期日),假本縣彰化藝術高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