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以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 107 )年 8 月 16 日發布,並將於本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1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銓敘部 99 年 12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09932748721 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各機關人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
二、檢送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