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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 年使用牌照稅」託播訊息如下: (一)託播期間: 113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二)託播內容: 113 年使用牌照稅於 4 月開徵,繳納期間自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請如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為加強宣導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YouTube 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