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校務必落實「巡」、「倒」、「清」、「刷」4 大防治原則,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不得有陽性容器,各區督學將不定期到校瞭解辦理情形。
二、 教職員工生如前往東南亞國家或有登革熱疫情發生地區活動或工作,務必作好防蚊措施,如有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者,應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並告知醫師活動史,以利醫師正確診療即時通報。
三、 登革熱為法定傳染病,如獲知校內教職員工生有疑似或確診登革熱情形,請於知悉 24 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並依傳染病相關規定通報本縣衛生局。
四、 檢附本縣登革熱防疫措施,請務必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