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縣 112 年度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揭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 縣賽報名日期訂於 112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至 6 月 30 日(星期五)止,比賽日期訂於 11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假新庄國小舉行。
(二) 各競賽單位參加各語言各組以 1 隊為限。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 5 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
(三) 各隊人數:閩南語、客語每隊 5 至 8 人;原住民族語每隊 2 至 8 人。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以及 112 學年度將重新編班者應留意參賽資格。
(四) 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本縣 112 年度語文競賽複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五) 報名:
1、 112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未上網報名並郵寄報名表、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視同棄權,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補行報名。
2、 文本(採教育部 111 年文本、自選或自創)應於網路報名時(112 年 6 月 19 日至 6 月 30 日),同步上傳文本 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文本格式請參閱計畫附件 2 。
3、 網路報名總名冊(含文本電子檔收件情形)於 112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後於新庄國小網站公告,請各報名單位確實核對,所報資料如有誤繕,請通知承辦單位。報名完成後,如競賽員因故棄權,競賽單位不得臨時派員遞補。
4、 本競賽係以選拔全國賽本縣代表隊競賽員為目的,倘榮獲本競賽各組第 1 名,請務必參加全國賽,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三、 競賽當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四、 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本府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2 年語文競賽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4693)查詢。
五、 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新庄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