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計畫及報名表,詳附件
一、參賽對象:分成中年級與高年級 2 組,作者以 112 學年度之年級作為分組依據, 2 年級可跨組參加中年級組。
請各班列入暑假作業,開學後各班擇優 3 件,9/8(五)前送至學務處評選。
二、主題:認識能源與節能
三、作品規格: 手繪彩色作品,紙張尺寸規格為四開大小,內容清晰,採海報格式,直橫式均可,並標明主題,限平面創作,不可裱褙或護貝。作品限個人創作,
每人參加競賽之作品以 1 件為限,不接受電腦列印作品,但文字部分不限。
四、評分標準:主題內容 35%,視覺表現(文字內容、繪畫技巧) 35%,創意表現 30%。
五、獎勵:
1 、彰化縣初賽部分:
(1)第一名:取 1 名,頒發教育局獎狀乙幀及新臺幣 1,500 元。
(2)第二名:取 2 名,頒發教育局獎狀乙幀及新臺幣 1,000 元。
(3)第三名:取 3 名,頒發教育局獎狀乙幀及新臺幣 500 元。
(4)優 選:錄取若干名,頒發教育局獎狀乙幀。
2 、中區共學團(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複賽部分:
(1)第一名:取 1 名,頒發獎座乙座及新臺幣 3,000 元禮券。
(2)第二名:取 2 名,頒發獎座乙座及新臺幣 1,500 元禮券。
(3)第三名:取 3 名,頒發獎座乙座及新臺幣 1,000 元禮券。
(4)優 選:錄取若干名,頒發獎座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