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本徵文活動徵件日期自 112 年 4 月 27 日至 6 月 30 日止,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電影劇本及傳統詩 7 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 1 名及優選 3 至 6 名,獎金為 4 萬至 7 萬元,並頒發獎座 1 座;優選 3 至 6 名,獎金 1 萬至 3 萬元,並頒發獎狀 1 紙。
二、 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微小說類、傳統詩類投稿者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報導文學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須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三、 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 25 屆磺溪文學獎徵文活動自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歡迎踴躍投稿」。
四、 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彰化縣文化局〉主題專區〉彰化文學〉磺溪文學獎〉徵件報名(http://www.bocach.gov.tw)報名,並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印出報名資料 1 份並連同紙本作品 1 式 4 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至「220021 板橋江翠郵局第 26 號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首頁〉主題專區〉彰化文學〉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