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交通安全注意事項,以避免學生肇生意外事件:
(一)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
根據本部108年至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1.108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46人。
2.109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46人。
3.110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63人。
(二)高事故、高風險於11月-2月發生:
根據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相關資料顯示:
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因此需提醒學生使用交通工具時,尤以機車須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且自撞、側撞及交岔撞為主要事故型態。
(三)晨間及夜間為高肇事率及高死亡率:
提醒這段期間(晨間、夜間)出遊時,常因注意力不集中、疲勞、分心而發生意外事件,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
(四)無照駕駛違規之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3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五)提醒學生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
(六)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請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通報;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或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本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98219。(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