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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12月7日府教特字第1100435574號函及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暨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 案內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升五、六年級及五年級升七年級之簡章報名日期誤植,修正如下:
(一) 家長向學校報名時間:111年4月6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二) 學校向特教中心報名時間:111年4月13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