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110 年度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防齲二年計畫」調整本年度漱口水配送時間與配送量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01691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本府前於 110 年 4 月 12 日以府教體字第 1100121120 號函轉在案。
三、 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全國各級學校自 5 月 19 日至 7 月 2 日停止到校上課,該會考量學校無學生使用漱口水情形,本年度漱口水將減少 7 週配送量。
四、 本年度第二次與第三次漱口水將合併配送,需求量 48 瓶以下學校,預計於 10 月開始配送;需求量為 48 瓶以上學校,預計於 11 月開始配送,請轉知學校留意庫存量,本批漱口水需使用至 111 年 5 月。
六、 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牙醫師公會(電話: 04-7113917)或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李小姐(電話: 02-2500-0133 分機 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