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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暑假幸福餐券使用調整事項—自7/3起(請參考EDM)
縣府長官秉持著照顧學童營養健康部分,希望小朋友每天都有去取餐(取消一次兌換多張),取餐注意事項調整如下
一、領取時段:限依餐券日期當日10:30至18:00。(取消全時段領餐) 二、領餐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且不得領取含糖或咖啡因飲品。如為餐點組合搭配飲品,可領取果汁、鮮乳。
三、如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可由監護人簽立委託書,委由親友持餐券及委託書代為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