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服務計畫提供大專校院以下之一般學校(含幼兒園)的視覺障礙學生所需各項訓練課程或支持性服務,服務項目詳見附件『109 年視障者(學生)跨齡整體重建服務計畫』。 |
二、 | 本服務計畫服務方式為提出『視覺障礙相關服務申請表』、『視覺障礙學齡前幼兒相關服務申請表』後,本會將派人進行與該生相關教師、家長討論並於評估後進行服務。 |
三、 | 本服務計畫提供生涯各階段視覺障礙者(學生)之教師、本人及家長,對於視障學生相關之生活自理、教育、研習及生涯等各項問題之電話及網路諮詢。 |
四、 | 相關經費:由本會項下視障者跨齡整體重建服務計畫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