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止,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電影劇本及傳統詩七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一名,獎金為新臺幣 4 萬至 7 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為 1 萬至 3 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及微小說類投稿者不限國籍,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報導文學類不限國籍,作品內容需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國籍,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傳統詩類不限國籍,限與彰化意象有關,四首作品為一組,並標明韻部,限絕句或律詩組詩;以上均須以繁體中文書寫。
三、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 22 屆磺溪文學獎自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徵件,歡迎投稿」。
四、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 http://libs.bocach.gov.tw/chhsl )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印出報名資料 1 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 4 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50046 彰化光復路郵局第 166 號信箱」。簡章請至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 (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