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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娟 - 特教組長 | 2019-11-15 | 人氣:518

(一)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或學生於 109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及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向 109 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報名繳交報名費。 

(五)  初、複選時間: 

1、  初選: 109年 5月 23 日(星期六)。 

2、  複選: 109年 7月 4 日(星期六)。 

(六)  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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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彰化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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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彰化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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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彰化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