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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旨揭簡章第五點參賽須知第六款書寫字數乙節,本府配合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送之「108 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縣市書寫簡章(範本)」,修正國小組、國中組字數為以 28 至 60 字為主。 三、比賽簡章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