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20 日止,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及電視電影劇本類獎項共六類,各類選出磺溪獎一名,獎金為新臺幣 4 萬至 7 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為 1 萬至 3 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及微小說類投稿者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報導文學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需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三、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 21 屆磺溪文學獎自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20 日徵件,歡迎投稿」。
四、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 )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 1 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 4 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42099 豐原郵局第 550 號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