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08 年 2 月 18 日(108)兒美字第 020 號函辦理。
二、參加作品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三、收件方式:
(一)國中小組以學校為單位送件,作品清冊須逐級核章,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電子檔請寄至明倫國中特教組信箱:changpink7766@hotmail.com 。
(二)幼兒園組可採單獨送件或以幼兒園為單位送件,採單獨送件者,無須檢附作品清冊,請逕行送件至承辦學校明倫國中;以幼兒園為單位送件者,作品清冊須逐級核章,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電子檔請寄至明倫國中特教組信箱:changpink7766@hotmail.com 。
四、參賽作品請於 108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至 23 日(星期二),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下午 2 時至 4 時 30 分,中午不收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