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磺溪文學第 27 輯-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資格為本籍或曾設籍彰化縣,或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彰化縣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均可參加。徵文類別以未結集出版之新詩、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徵集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2 月 26 日止。
二、惠請貴單位於所屬網站協助宣傳並建立超連結,彰化縣文化局-徵件專區-作家作品集( https://www.bocach.gov.tw/ch/08collection/03view.asp?sn=8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