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6 月 26 日藝演字第 1070002048 號函辦理。 |
二、 |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指定曲及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將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
三、 |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內容主要為:行進管樂人數限制、演出時間計時方式、評計方式及違反使用樂器規定扣分方式等,請參賽隊伍務必詳閱。 |
四、 |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預告如下: |
(一) | A 、 B 組分組制度重新劃分; |
(二) | 團體組成績公告改為僅公布等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