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本縣國民小學學生,分為二組:一至三年級組、四至六年級組;十三班(含)以上每校各組分別限額繳交一至三件作品。
二、交件日期:請於 107 年 9 月 14 日前繳交作品至學務處。
三、獎勵 (一)學生獎勵: 1.每組特優取 3 件,每件頒發禮券 1000 元及縣府獎狀。 2.每組優等取 5 件,每件頒發禮券 500 元及縣府獎狀。 3.每組佳作取若干件,頒發縣府獎狀 (二)指導教師獎勵: 1.特優之指導教師頒發嘉獎乙次。 2.優等及佳作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乙張。
四、其餘詳見比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