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058585A 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擷取各縣市人、文、地、景、產等文化元素為內涵,創作地方特色歌謠,以達傳承、發揚、創新,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爰辦理「2018 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 |
三、 | 本案開放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止,採網路報名,詳情請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方網站: http://www.arte.gov.tw/,如有報名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潘先生:02-2311-0574 轉 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