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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06 年 6 月 19 日(106)兒美字第 017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由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指導,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與臺東縣政府聯合主辦,臺東縣新生國小協辦。 三、旨揭比賽辦法亦可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http://www.kaearoc.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