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10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預計 70 名。
二、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 2 段 145 巷 1 號)。
三、對象: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教師,額滿為止。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教育局處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學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 1 )每位校長每學年至少應有 3 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 2 )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 3 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 3 )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 18 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 4 )每位心評人員學年至少應有 18 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 5 )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 3 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 18 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 6 )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學年至少應有 9 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