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 104 年度心理評量人員【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研習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課程期間共計三天,並需進行個案施測實作課程,請務必遴派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受訓。全程參加且通過施測報告分析撰寫者,核發 18 小時研習時數,並發予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證書乙紙。 |
三、 | 請研習教師於 104 年 7 月 30 日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完成報名(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彰化縣/教育局處研習/104 學年/上學期),務必在報名資料填寫時,核對電子郵件之正確性,承辦單位將於 104 年 7 月 31 日前寄發錄取/不錄取通知。 |
四、 | 研習承辦人: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高珮珊老師(電話: 04-7273173 分機 546 )。 |
五、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