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 1 份,請轉知貴屬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04 年 4 月 27 日臺教社(三)字第 1040055108 號函辦理。 |
二、 |
本府所屬學校及許可設立之團體組織(含個人)踴躍推薦,請列舉具體事實與證明,必要時予以實地查證,並於 104 年 6 月 25 日前將推薦資料 1 式 5 份(正本 2 份、影本 3 份)逕送本府教育處彙辦,資料不齊全者或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前項實施要點及推薦表格(甲、乙表)請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 http ://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104 年度表揚推展社教有功團體及個人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