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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學組長 | 2014-08-19 | 人氣:50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5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51908I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補救教學方案授課教師參與課程規劃、轉化、設計及行動研究能力,
    並精進其課堂教學之專業能力,加強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改善學生學習成效,特辦理 旨揭研習。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國、數領域教師研習場次: 103 年 8 月 18 日假泰和國小游泳館三樓辦理。
   (二)非基本學科教師研習場次: 103 年 8 月 19 日假泰和國小游泳館三樓辦理。
   (三)英語領域教師研習場次: 103 年 8 月 20 日假泰和國小游泳館三樓辦理。

  四、研習對象:國小現職教師未參加補救教學 8 小時研習者,
    依授課別分為國、數、英教師與非基本學科教師。
    預計每場次參加名額約 150 名。

  五、報名方式:請轉知參與者於每場次前一天逕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
    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本府同意核予全程參與者每場次研習時數 4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