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10317156 | ||
主旨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發佈單位 | 學管科 | 發佈人 | 許郡芳 |
發佈時間 | 2014/07/22 | ||
公告內容 | |||
一、新推薦輔導夥伴之資格如下: (一)校長:必須完成 1.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研習(包含線上研習課程及實體研習課程)及 2.行政研習。 (二)主任或教師:必須取得評鑑人員初階證書及進階證書。 (三)以上人員如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1.具有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2.103 年培訓之講師。 3.縣市輔導群夥伴。 4.由區域中心、縣市政府、國家教育研究院培訓之輔導夥伴。 5.103 學年度申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 二、舊制培訓之輔導夥伴,教育部將另案研擬培訓方式,惟請貴校同時薦送推薦名單。 三、惠請推薦貴校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人員參與,並將推薦名單(詳如附件)填妥後於103 年 7 月 25 日前將電子檔寄至本處學管科許郡芳小姐信箱(junefun8484@gmail.com),俾利彙整後將名單薦送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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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undefine140721124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