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 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或學生於 109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及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向 109 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報名繳交報名費。
(五) 初、複選時間:
1、 初選: 109年 5月 23 日(星期六)。
2、 複選: 109年 7月 4 日(星期六)。
(六) 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