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縣內介聘及縣外介聘積分審查通行證乙份
一、 105 年 5 月 11 日假南郭國小大會議室受理國小及附幼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超額輔導介聘積分審查; 105 年 5 月 13 日於同地點受理國小及附幼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積分審查。
二、上開審查期間,請申請教師應填妥附件通行證並攜帶之始得入校審查,請將附件檔轉貴校有需求同仁使用。
三、至教師欲出席 105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 時 30 分假南郭國小辦理國小暨附幼教師介聘他校及他縣市服務申請座談會,以及上揭縣內外介聘他校積分審查期間,學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假出席,惟課務由當事人自行調補課,縣府不另支應代理(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