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表揚本省優秀學生及傑出優秀青年
試行要點
一、 宗旨:
臺灣省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省優秀學生及傑出優秀青年努力學習,樂觀進取,奮發向上,彰顯本府重視學校、社會教育及對五育均衡發展優秀學生和傑出優秀青年之鼓勵與肯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 表揚對象:
(一)設籍或就讀於本省各縣(市)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優秀學生。
(二)設籍於本省各縣(市)之傑出優秀青年。(年滿 18 歲至 35 歲)
三、 推薦條件:
(一)參加國內外各項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
(二)品學兼優、五育均衡發展,具有優良事蹟者。
(三)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於逆境中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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