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30043235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飼主或消費者購買及使用合適的寵物用品之指導,農業部發布旨揭指南,重點摘要如下:
(一)基本認識:提供犬、貓基本習性及飼養所需用品分類,使飼主對用品用途有基本認識。
(二)挑選原則及指引:提供飼主挑選飼養寵物所需用品挑選及使用建議,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另就各用品分類需注意事項部分,提供飼主相關資訊,以提升寵物福利。
三、本指南業發布於農業部動物保護資訊網(首頁/我想了解專區/同伴動物,網址: https://animal.moa.gov.tw/ ),供各界參用,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並兼顧飼主消費安全。
四、檢附公文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