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環保署 112 年 6 月 19 日環署綜字第 1121073964 號函辦理。
二、環保署為讓國小學童打開感官,探索自身所處的生活環境,拾起與環境之間的連結,鼓勵同學、親子、師生一同外出,透過觀察、挖掘、記錄,描繪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環境地圖,並藉由實作過程引領孩子向環境發出關懷、與人群建立互動,反思現狀且實踐改變,展開一場珍貴的環境教育體驗,特辦理本活動。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全國國民小學學生,以組隊方式參賽, 不限定同校學生, 指導老師或家長僅限 1 名(不限指導隊數)。分組方式及規定如下:(簡章如附件)
(一)中年級組: 112 年 9 月起為國小 2 年級至 4 年級學生,以團體 2~4 人方式參賽(每隊團體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二)高年級組: 112 年 9 月起為國小 5 年級至 6 年級學生,以團體 2~4 人方式參賽(每隊團體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三)每隊參賽者至多可投稿 3 件,但每隊僅限獲獎 1 件作品 (特別獎不在此限)。
(四)跨年級組隊者,採成員中最高年級之組別進行報名。
四、環境地圖繪製內容需於「環境倫理」、「永續發展」、 「氣候變遷」、「災害防救」及「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等 5 大環境教育學習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繪製,以自身學校或住家為主要出發點,觀察周遭自然生態、人文歷史、生活情境(如食、衣、住、行)等,利用簡明易懂的符號或文字,將空間分布繪製於圖紙上,呈現富有涵義及具原創性的環境地圖。
五、本年度配合淨零轉型政策增設特別獎,鼓勵家長或老師帶領學童主動瞭解政策,繪製內容以「氣候變遷」或「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為主題,創意發想融入政策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