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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協助向貴校之教職員工、學生及其家長加強宣導,切勿 利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或返國入境時攜帶中國大陸豬肉製 品,共同杜絕疫病入侵風險。違規者最高將處以 7 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00 萬元罰金。 2.檢附非洲豬瘟小知識(如附件)供參,相關資料請至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 https://ww 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7443 )非洲豬瘟專區 查閱,共同協助防檢疫工作。
3.其餘詳公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