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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廖振欽 - 註冊組長 | 2016-07-06 | 人氣:677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年 6 月 24 日師大師字第 1051015484 號函辦理。
二、 有關 105 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認證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線上研習、實體研習、及認證資料審查,前二個階段需全程參與,才能進行至第三個階段認證。
三、 105 學年度起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之觀課時限變更為 1 年,教師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課程後,線上研習須於 1 年內完成;實體研習與認證資料繳交須於 2 年內完成。
四、 惟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即已進行線上研習之教師,不在此限,仍得保有線上研習 2 年之觀課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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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479785y0000000_0216304a00_d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