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年 6 月 24 日師大師字第 1051015484 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 105 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認證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線上研習、實體研習、及認證資料審查,前二個階段需全程參與,才能進行至第三個階段認證。 |
三、 | 105 學年度起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之觀課時限變更為 1 年,教師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課程後,線上研習須於 1 年內完成;實體研習與認證資料繳交須於 2 年內完成。 |
四、 | 惟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即已進行線上研習之教師,不在此限,仍得保有線上研習 2 年之觀課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