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9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80102317 號函規定,每學期結束前需上傳全校當學期在籍學生所有資料至學生資源網,此項作業業於 108-2 學期起被列入教育部一般性補助款考核的項目,俾利進行後續上傳作業。 二、彰化縣政府已於 109 年 10 月 12 日(一)假二林文化教育園區之教務主任會議宣達上述事項。 三、另因 2 月要進行系統更新,請各學年的學期成績單於結業式 1/20(三)前登打分數評語列印發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