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5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5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 9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三、研習對象及人數:初次擔任生活課程教師(含代理教師與鐘點教師)、且未參加過生活課程研習者為優先,其他次之。
四、研習地點:溪湖國小視聽教室(彰化縣溪湖鎮光華里二溪路一段 35 號)。
五、全程參與者研習時數核予 12 小時;凡研習達 12 小時之教師,核發本府教育處研習證書。
六、惠請貴校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本研習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研習需產出數位化成果。
八、本案聯絡人:生活課程專任輔導員朱明禧老師,電話 091211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