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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04 年 1 月 28 日(104)兒美字第 009 號辦理。二、上開徵集計畫第九點至第十一點之說明文字有所修正,惟送件日期維持不變。三、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並請於 10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至 4 月 23 日(星期四)將參賽作品送至彰化藝術高中第二校區(地址:彰化市公園路一段 409 號,彰化生活美學館旁)參加複選。(郵寄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