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 104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5 日止,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名,但作品內容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
二、徵選文類共分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各取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 5 萬至 7 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 3 萬至 4 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三、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 1 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 4 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親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四、簡章請至本局服務台索取,或至本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或報名網站 http://libs.bocach.gov.tw/chhsl 下載。(洽詢電話: 04-7250057 分機 2337 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