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永靖鄉永靖國民小學 103 學年靖園文藝獎競賽辦法
一、主 旨:為增加學習國語文興趣,提高國語文水準,以期蔚成優良學風、宏
揚文化;並甄選校代表,參加縣級以上比賽。
二、比賽項目:比賽項目及日期,如附表一。
三、報 名:各項比賽報名表請於11 月 26 日(三)前上學務管理系統報名。
四、各項競賽時限:
五.競賽內容及範圍
(一)演 說:
(二)朗 讀:題材登台前九分鐘,當場親自抽定,以課內語體文為題材
(三)作 文:題目當場公佈,除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不得使
用鉛筆或紅筆書寫,並請詳加標點符號。
(四)寫 字:書寫內容均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
他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佈之標準字體為準)。
(五)字音字形:各組均為 200 字(字音 100 字、字形 100 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
寫,塗改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