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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學組長 | 2014-09-03 | 人氣:487

說明:
一、依據本縣文化局 103 年 3 月 14 日府授文推字第 103007036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收件日期為 103 年 9 月 11 、 12 日兩天。
(一)「彰化媽祖─千里傳情」繪畫比賽,參賽作品請親送至鳳霞國小教導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神來之筆─翰墨飄香」書法比賽,參賽作品請親送至靜修國小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述計畫學生報名以 103 學年度年級為準。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計畫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不予評選(包含逾期送件)。
四、本案預訂 103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假縣府中庭舉辦頒獎典禮(各組特優、優等作品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五、相關訊息請逕上網路平台: http://163.23.73.65/mazu2014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