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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娟 - 特教組長 | 2024-01-04 | 人氣:107

說明:   

一、「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113425日(星期四)至4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於1136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3525日(星期六)。

2、複選:113622日(星期六)。

(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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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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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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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