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2、 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 初審報名時間:111年3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6日(星期三)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三) 初審報名地點:中山、民生、泰和、南郭、平和、花壇、鹿東、和美、員林及螺陽國小之輔導室。
(四) 餘項相關資訊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