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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娟 - 特教組長 | 2020-11-30 | 人氣:228

說明:

 

 

一、

依據彰化縣 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暨 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縣 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 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 2.5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 以上。

 

三、

本縣 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 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 2.5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 以上。

 

四、

報名時間與地點:於 110年 3月 4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 11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4 樓資優辦公室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五、

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 http://www.boe.chc.edu.tw//-檔案下載-06_學特科-特殊教育-04-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

 

六、

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施亦珊教師,電話 7273173轉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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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424145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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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424145A00_ATT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