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 104 年度特教鑑定及通報實務知能系列研習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系列研習共計 4 分類主題,各研習主題、參訓對象、時間及地點詳請參閱附件計畫。 |
三、 | 本研習重點宣導 104 學年度本縣特殊教育鑑定時程、作業方式及鑑定觀念,並發予整年度業務用作業手冊。請貴校依研習計畫規定,遴派適當人員參與。並請轉知參訓教師至「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彰化縣/教育局/104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報名。 |
四、 | 本府同意各場次研習主題全程參加者,分別核予研習時數 4 小時。 |
五、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