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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旻樺 - 特教組長 | 2015-03-26 | 人氣:494
一、 本府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以繪畫方式表達對週遭事務的觀察力,並透過作品讓社會大眾了解身心障礙者多元的想像空間,爰辦理旨揭繪畫比賽。
二、 案內比賽分為學前組等 14 組比賽,相關說明如下:
(一) 收件日期: 104 年 6 月 9 日至 13 日止,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
(二) 得獎名單: 104 年 9 月(暫定)公告。
(三) 作品展: 104 年 11 月-12 月,展覽地點俟本府商借確定後再行公告。
三、 本競賽欲列入 104 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須經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研議認可,俟有確定結果,另函文公告。
四、 檢附比賽簡章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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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