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相關推展家庭教育之人員專業成長,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預定於 109 年 9 月至 110 年 9 月開設旨揭在職專班,開課資訊摘述如下:
(一)開課對象:家庭教育法第 9 條所定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在職人員。
(二)為激勵上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在職人員專業成長,屆時依報名經審查通過符合資格者,修習完成並取得「家庭教育學分學程」證明者,將依報名順序之前 50 名,由國立空中大學提供新臺幣 1 萬元整之學習鼓勵(詳參實施計畫)。
(四)旨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空中大學,電話:( 02 ) 22829355 分機 7513 。
二、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