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預定選拔 30 名孝行楷模(本縣分配名額 2 名),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5 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 3 萬元,最高可獲得 8 萬元。
二、另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 1 份計。
三、實施計畫(含相關報名書表)如附件,亦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
四、有意接受推薦者請填妥相關報名表件後,於 109 年 4 月 6 日前洽輔導室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