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表揚計畫之實施對象為全國各級學校,分為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4 組,且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 3 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內容。
二、注意事項:
(一)推薦書內家庭互動溫馨事蹟簡介總字數應達 600 字以上(以電腦打字為宜),俾利審閱。
(二)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請以 4x6 彩色家庭互動數位照片 4 至 6 張相片張貼,並輔以文字說明。
三、相關活動訊息請連結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 http;//moe.familyedu.moe.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