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自 99 年起將每年 5 月訂定為「孝親家庭月」,強調良好的親子關係需靠彼此正向的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的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的慈孝思維。
二、 實施對象為全國各級學校,分為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4 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 3 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內容。
三、 相關活動訊息請上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 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四、有意自我推薦或推薦他人者,請填妥推薦書、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4~6 張數位相片)及相關佐證資料後於 104 年 3 月 6 日前送交輔導室輔導組
五、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如附件。